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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临床研究 Non-clinical Study
定义
引用此术语的条款 20
第五十九条 - 试验方案中研究背景资料通常包含
(一)试验用药品名称与介绍。(二)试验药物在非临床研究和临床研究中与临床试验相关、具有潜在临床意义的发现。(三)对受试人群的已知和潜在的风险和获益。(四)试验用药品的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给药方法及治疗时程的描述,并说明理由。(五)强调临床试验需要按照试验方案、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六)临床试验的目标人群。(七)临床试验相关的研究背景资料、参考文献和数据来源。...
第七十七条 - 研究者手册应当包括
(一)目录条目:保密性说明、签字页、目录、摘要、前言、试验药物的物理学、化学、药学特性和结构式、非临床研究(非临床药理学、动物体内药代动力学、毒理学)、人体内作用(人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性和有效性、上市使用情况)、数据概要和研究者指南、注意事项、参考资料(已发表文献、报告,在每一章节末列出)。(二)摘要:重点说明试验药物研发过程中具重要意义的物理学、化学、药学、药理学、毒理学、药代动力学和临床等...
第五条 - 试验药物因素
常见的考虑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试验药物 1.药物暴露程度(包括暴露时间、暴露剂量)根据受试者用药时间和不良事件发生时间,从医学专业角度分析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合理的时间关系。根据给药剂量,考虑不同剂量与不良事件或不良事件加重之间是否存在相关性。评估和判断是否存在剂量-暴露-效应关系,即剂量或暴露水平越高、暴露时间越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概率越大或程度越严重。2.药物代谢动力学特征考虑不良事件的...
第六十条 - 信号评价要求
持有人应当综合汇总相关信息,对检测出的信号开展评价,综合判断信号是否已构成新的药品安全风险。相关信息包括: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包括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反馈的报告)、临床研究数据、文献报道、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或疾病的流行病学信息、非临床研究信息、医药数据库信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等。必要时,持有人可通过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等方式获取更多信息。...
第七十条 - 研究类型
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一般是非干预性研究,也可以是干预性研究,一般不涉及非临床研究。干预性研究可参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
- 安全性信息收集范围
申请人应根据研发药物的拟定适应症人群、用法用量、安全性监测计划全面收集药物安全性信息,包括非临床研究和临床研究观察到的风险、同类药物提示的风险、通过理化性质和作用机制推测的风险,以及其他来源信息提示的风险(如真实世界研究、同情用药项目)等。...
(三) - 其他风险
药物警戒贯穿药品全生命周期,儿童临床试验的有限样本量和目标人群,限制了临床试验期间对试验药物安全信号的识别,尤其是罕见的严重不良反应(SAR)。因此,在临床试验开展前,申办者应最大限度地收集试验药物已有的安全性信息,尤其是在其他人群中已识别的不良反应,并在临床试验方案中针对严重或特有的不良反应列出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采取措施的时间。 此外,建议申办者对缺失数据,尤其是安全性数据,围绕药物暴露时间...
(一) - 风险管理计划
鼓励申办者在药物研发初期,尽早制定临床风险管理计划。结合儿童人群的具体特征,对成人人群中降低不良反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评估和调整,使其适用于儿童受试者。在研发过程中,对其进行持续评估与更新,为制定上市申请时的临床风险管理计划提供参考。 推荐尽早考虑支持儿童药物开发的非临床研究。基于非临床数据,幼龄动物毒理学研究数据可预测儿童受试者的安全风险;对于临床数据,成人人群中获得的研究数据应支持在儿童受试...
第十条 - 研究要求
申请人在申请药品上市注册前,应当完成药学、药理毒理学和药物临床试验等相关研究工作。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应当在经过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机构开展,并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应当经批准,其中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当备案;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符合相关规定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并遵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申请药品注册,应当提供真实、充分、可靠的数据、资料和样品,证明药品的安...
第十七条 - 质量管理规范
从事药品研制活动,应当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研制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 药物非临床研究要求
开展药物非临床研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与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保证有关数据、资料和样品的真实性。...
第二十八条 - 药物非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商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 非临床研究
体外诊断试剂研制,应当根据产品预期用途和技术特征开展体外诊断试剂非临床研究。非临床研究指在实验室条件下对体外诊断试剂进行的试验或者评价,包括主要原材料的选择及制备、产品生产工艺、产品分析性能、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产品稳定性等的研究。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应当提交研制活动中产生的非临床证据。...
第三十条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定义和责任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对药品的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生产经营、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与处理等承担责任。其他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药品质量全面负责。...
第三十条 - 非临床研究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非临床研究过程中确定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及方法应当与产品预期使用条件、目的相适应,研究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必要时,应当进行方法学验证、统计学分析。...
第一百零三条 - 质量管理规范检查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其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第一百零七条 - 日常监督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辖区内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监督其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需要进行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研究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一百一十三条 - 未遵守规范责任
在药品注册过程中,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按照规定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处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 违反质量管理规范的法律责任
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 - 试验方案内容
试验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研究的名称或者代号,研究目的;(二)所有参与研究的研究机构和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三)专题负责人和参加试验的主要工作人员姓名,多场所研究的情况下应当明确负责各部分试验工作的研究场所、主要研究者姓名及其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四)研究所依据的试验标准、技术指南或者文献以及研究遵守的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五)受试物和对照品的名称、缩写名、代号、批号、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