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详情
药物警戒部门 Pharmacovigilance Department
定义
引用此术语的条款 9
第一节 -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安全委员会,设置专门的药物警戒部门,明确药物警戒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保障药物警戒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一百条 - 制度和规程文件制定
持有人应当制定完善的药物警戒制度和规程文件。 可能涉及药物警戒活动的文件应当经药物警戒部门审核。...
第二节 - 人员与培训
第二十条
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重大风险研判、重大或紧急药品事件处置、风险控制决策以及其他与药物警戒有关的重大事项。药品安全委员会一般由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药物警戒负责人、药物警戒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药品安全委员会应当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
第一百零六条 - 主文件内容
药物警戒体系主文件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描述与药物警戒活动有关的组织架构、职责及相互关系等; (二)药物警戒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居住地区、联系方式、简历、职责等; (三)专职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专职人员数量、相关专业背景、职责等; (四)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来源:描述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的主要途径、方式等; (五)信息化工具或系统:描述用于开展药物警戒活动的信息化工...
第二十一条
药物警戒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处置与报告; (二)识别和评估药品风险,提出风险管理建议,组织或参与开展风险控制、风险沟通等活动; (三)组织撰写药物警戒体系主文件、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药物警戒计划等; (四)组织或参与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 (五)组织或协助开展药物警戒相关的交流、教育和培训; (六)其他与药物警戒相关的工作。...
第二十六条
药物警戒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备适当资质的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相关专业知识,接受过与药物警戒相关的培训,熟悉我国药物警戒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导原则,具备开展药物警戒活动所需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