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详情
儿童用药品 Pediatric Drug
定义
引用此术语的条款 4
第六十八条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以下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药品,可以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一)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 (二)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 (三)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 (四)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品; (五)符合附条件批准的药品; (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其他优先审评审批的情形。...
条款 - 第十六条
国家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对人的疾病具有明确或者特殊疗效的药物创新,鼓励具有新的治疗机理、治疗严重危及生命的疾病或者罕见病、对人体具有多靶向系统性调节干预功能等的新药研制,推动药品技术进步。 国家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药研究方法开展中药科学技术研究和药物开发,建立和完善符合中药特点的技术评价体系,促进中药传承创新。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儿童用药品的研制和创新,支持开发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
3 - 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
(1)对于新品种,应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针对严重威胁儿童生命或者影响儿童生长发育,且目前无有效治疗药物或治疗手段的疾病;②相比现有上市药品,具有明显治疗优势; (2)对于新剂型,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现有上市剂型的药品说明书中包含有明确的儿童适应症和儿童用法用量信息;②现有上市剂型均不适用于儿童人群,新剂型属于儿童人群适宜剂型; (3)对于新规格,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现有上市规格的...
一 - 适用范围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以下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药品,可以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一)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 (二)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 (三)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 (四)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品; (五)符合附条件批准的药品; (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其他优先审评审批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