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详情
质量保证部门 Quality Assurance Unit
定义
引用此术语的条款 17
第五条 - 组织管理体系
研究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备机构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和相应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 - 机构负责人职责
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研究机构的运行管理,至少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确保研究机构的运行管理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二)确保研究机构具有足够数量、具备资质的人员,以及符合本规范要求的设施、仪器设备及材料,以保证研究项目及时、正常地运行;(三)确保建立工作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培训情况、岗位描述等资料,并归档保存、及时更新;(四)确保工作人员清楚地理解自己的职责及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如有必要应当提供与这...
第八条 - 质量保证部门职责
研究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保证部门负责检查本规范的执行情况,以保证研究的运行管理符合本规范要求。质量保证人员的职责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保存正在实施中的研究的试验方案及试验方案修改的副本、现行标准操作规程的副本,并及时获得主计划表的副本;(二)审查试验方案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审查工作应当记录归档;(三)根据研究的内容和持续时间制定检查计划,对每项研究实施检查,以确认所有研究均按照本规范...
第九条 - 专题负责人职责
专题负责人对研究的执行和总结报告负责,其职责至少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以签署姓名和日期的方式批准试验方案和试验方案变更,并确保质量保证人员、试验人员及时获得试验方案和试验方案变更的副本;(二)及时提出修订、补充标准操作规程相关的建议;(三)确保试验人员了解试验方案和试验方案变更、掌握相应标准操作规程的内容,并遵守其要求,确保及时记录研究中发生的任何偏离试验方案或者标准操作规程的情况,并评估这些情...
第二十三条 - SOP审批生效
标准操作规程及其修订版应当经过质量保证人员审查、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生效。失效的标准操作规程除其原始文件归档保存之外,其余副本均应当及时销毁。...
第二十七条 - 试验方案制定
每项研究开始前,均应当起草一份试验方案,由质量保证部门对其符合本规范要求的情况进行审查并经专题负责人批准之后方可生效,专题负责人批准的日期作为研究的开始日期。接受委托的研究,试验方案应当经委托方认可。...
第二十八条 - 试验方案变更
需要修改试验方案时应当进行试验方案变更,并经质量保证部门审查,专题负责人批准。试验方案变更应当包含变更的内容、理由及日期,并与原试验方案一起保存。研究被取消或者终止时,试验方案变更应当说明取消或者终止的原因和终止的方法。...
第三十二条 - 总结报告要求
所有研究均应当有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当经质量保证部门审查,最终由专题负责人签字批准,批准日期作为研究完成的日期。研究被取消或者终止时,专题负责人应当撰写简要试验报告。...
第三十三条 - 总结报告内容
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研究的名称、代号及研究目的;(二)所有参与研究的研究机构和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三)研究所依据的试验标准、技术指南或者文献以及研究遵守的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四)研究起止日期;(五)专题负责人、主要研究者以及参加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和承担的工作内容;(六)受试物和对照品的名称、缩写名、代号、批号、稳定性、含量、浓度、纯度、组分及其他质量特性、受试物和对照...
第三十四条 - 总结报告修订
总结报告被批准后,需要修改或者补充时,应当以修订文件的形式予以修改或者补充,详细说明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理由,并经质量保证部门审查,由专题负责人签署姓名和日期予以批准。为了满足注册申报要求修改总结报告格式的情况不属于总结报告的修订。...
第三十五条 - 质量保证独立性
研究机构应当确保质量保证工作的独立性。质量保证人员不能参与具体研究的实施,或者承担可能影响其质量保证工作独立性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六条 - 质量保证计划
质量保证部门应当制定书面的质量保证计划,并指定执行人员,以确保研究机构的研究工作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 - 质量保证SOP
质量保证部门应当对质量保证活动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包括质量保证部门的运行、质量保证计划及检查计划的制定、实施、记录和报告,以及相关资料的归档保存等。...
第三十八条 - 质量保证检查类型
质量保证检查可分为三种检查类型:(一)基于研究的检查,该类检查一般基于特定研究项目的进度和关键阶段进行;(二)基于设施的检查,该类检查一般基于研究机构内某个通用设施和活动(安装、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培训、环境监测、维护和校准等)进行;(三)基于过程的检查,该类检查一般不基于特定研究项目,而是基于某个具有重复性质的程序或者过程来进行。质量保证检查应当有过程记录和报告,必要时应当提供给监管部门检查。...
第三十九条 - 质量保证声明
质量保证部门应当对所有遵照本规范实施的研究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质量保证声明。质量保证声明应当包含完整的研究识别信息、相关质量保证检查活动以及报告的日期和阶段。任何对已完成总结报告的修改或者补充应当重新进行审核并签署质量保证声明。...
第四十条 - 质量保证确认
质量保证人员在签署质量保证声明前,应当确认试验符合本规范的要求,遵照试验方案和标准操作规程执行,确认总结报告准确、可靠地反映原始数据。...
第四十三条 - 其他资料归档
其他不属于研究档案范畴的资料,包括质量保证部门所有的检查记录及报告、主计划表、工作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培训情况、获准资质、岗位描述的资料、仪器设备及计算机化系统的相关资料、研究机构的人员组织结构文件、所有标准操作规程的历史版本文件、环境条件监测数据等,均应当定期归档保存。应当在标准操作规程中对具体的归档时限、负责人员提出明确要求。...